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各交易所2110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09)到期日提示的通知
日期:2021-08-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规则,现将各交易所2110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09)的到期日提示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PTA2110(PTA2110)、甲醇2110(MA2110)、动力煤2110(ZC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3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2110(I2110)、聚丙烯2110(PP2110)、聚乙烯2110(L2110)、液化石油气2110(PG2110)、聚氯乙烯2110(V2110)、棕榈油2110(P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7日。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IO2109月份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17日。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2110(CU2110)、黄金2110(AU2110)、铝2110(AL2110)、锌2110(ZN2110)、天胶2110(RU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24日。

五、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2110(SC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3日。

请客户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我公司有关期权行权、履约的要求处理好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妥善处理行权以及行权后的期货持仓。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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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