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规则,现将各交易所2111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10)的到期日提示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2111(CF2111)、白糖2111(SR2111)、菜粕RM2111(RM2111)、PTA2111(PTA2111)、甲醇2111(MA2111)、动力煤2111(ZC211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12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2111(I2111)、聚丙烯2111(PP2111)、玉米2111(C2111)、豆粕2111(M2111)、聚乙烯2111(L2111)、液化石油气2111(PG2111)、聚氯乙烯2111(V2111)、棕榈油2111(P211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14日。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IO2110月份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15日。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2111(CU2111)、黄金2111(AU2111)、铝2111(AL2111)、锌2111(ZN2111)、天胶2111(RU211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25日。
五、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2111(SC211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13日。
请客户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我公司有关期权行权、履约的要求处理好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妥善处理行权以及行权后的期货持仓。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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