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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豆粕

交易单位

手(10吨/手)

报价单位

人民币 元/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10元/手)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合约月份

1,3,5,8,9,11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交割等级

标准品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2)》中规定的标准品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3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M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F/DCE D001-2002

D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F THE DELIVERY SOYBEAN MEA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质量指标与分级标准。
1.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检验与测定标准

2.1 有关饲料用大豆粕检验按照GB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有关水份、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脲酶活性的检验按照GB8622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感官性状

3.1 呈浅黄褐色或淡黄色,色泽一致。
3.2 呈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
3.3 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嗅。

4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大豆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发酵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说明。

5 质量指标

5.1标准品的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品级

标准品

质量指标

 

粗蛋白≥

43.0%

粗纤维<

6.0%

粗灰分<

7.0%

水份≤

12.5%

脲酶活性

0.02-0.35


5.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5.3 以上各项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品级的规定。
5.4 脲酶活性定义为在30±5℃和pH值等于7的条件下,每分钟每克大豆粕分解尿素所释放的氨态氮的毫克数。

6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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