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棕榈油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7〕131号

各会员单位:
    棕榈油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 193号文件)批准,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也已于2007年10月9日公布。现将棕榈油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棕榈油期货合约自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0801、P0802、P0803、P0804、P0805、P0806、P0807、P0808、P0809、P0810。各合约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四、交易手续费
    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4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按2元/手收取。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棕榈油期货合约所有会员当日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指定交割库
    棕榈油基准指定交割库为:东莞市中储粮粮油有限公司、东莞中谷油脂有限公司、东洲油脂工业(广州)有限公司、惠州市年年丰粮油有限公司。
    棕榈油非基准指定交割库为: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益江(张家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张家港江海油脂接运有限公司、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仪征益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仪征方顺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南通港德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交割库自棕榈油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之日起使用,非基准指定交割库与基准指定交割库升贴水以及所有指定交割仓库2007年度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交易所将视市场发展情况增设其它棕榈油指定交割库。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