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1《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意见》对“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做出进一步阐述和部署,成为“指导期货市场发展的纲领”。
《意见》首次将期货公司列入金融企业的范畴,第一次系统地描绘了中国新一代期货公司的发展蓝图。此后,关于推进期货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相关举措相继出台。
TOP 2系列法规出台
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强化了公司决策和管理的制衡机制,提出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突出了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强调了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诚信义务,明确了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各项规定。3月24日,为推动期货经纪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中国证监会颁布《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7月证监会又连续公布了4个通知;对期货公司营业部设立、变更和终止;期货经纪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者股权结构;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10月份《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
TOP 3品种扩容取得实质性突破
6月1日,期货市场经过多年清理整顿后的第一个新品种———棉花期货合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成功上市;8月25日,备受瞩目的燃料油期货合约在上海期货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这是我国第一个能源类期货品种;9月22日和12月22日,玉米期货合约和黄大豆2号合约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四个新品种上市后,期货市场活跃的交易品种达到了11个,商品期货新品种推出工作在2004年取得实质性突破。
TOP 4交易量稳步增长再创历史新高
2004年,国内期货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全年共成交期货合约305670022手,成交金额146930.90亿元,较2003年分别增长9.20%和35.55%,再创历史新高。
TOP 5 在香港证监会注册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将被允许在内地设立合资的期货经纪公司
2004年8月27日,中国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扩大开放磋商纪要》。根据该纪要,从2005年1月1日起,允许在香港证监会注册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的期货经纪公司,港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含关联方股权),合资期货经纪公司营业范围和资本额要求等与内资企业相同。
TOP 6 监管体制改变,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体系设计完成
2004年7月,中国证监会宣布,通过实施世界银行赠款项目,证监会设计完成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体系”。该体系能够全面反映期货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情况,有助于监管部门对期货公司做出全面综合的评价,使期货公司监管工作更
加科学、透明,从而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发生。
TOP 7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2004年2月4日,银监会以1号主席令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掉期和期权在内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国内三家期货交易所对场内商品期货期权以及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同时提速。
TOP 8 期货公司之困
7月,湖南正湘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被吊销资格的原因是该公司存在挪用保证金问题;8月,四川嘉陵期货传出巨额亏损8000万元的消息,公司出现保证金兑付危机,后来公司公告称“经初步调查,公司的客户保证金被挪用,且存在股东出资不实等问题”,公司停业整顿。
TOP 9 期铜风波
10月13日,LME铜暴跌,创下了伦敦铜交易16年来最大单日跌幅,甚至超过了1996年住友事件崩盘时的最大震幅。受此影响,沪铜也连续两日跌停,两日下跌1800多元每吨,做多一方面临巨额亏损。
TOP 10 中航油事件
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该公司在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中产生约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向法院申请召开债权人大会,以重组债务。事态的发展表明,该公司在境外违规投机衍生期权导致巨额亏损。“中航油事件”的发生使国内出现了一股妖魔期货衍生品交易的论调,期
权等衍生品品种的推出时间可
能因此而受到影响。
TOP 11 国内期货交割首推散装与袋装并行的包装方式
2004年7月,大商所在豆粕期货交割中首次实行厂库交割制度,其后于玉米期货、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中又推出散装与袋装并行的包装方式。三家期货交易所积极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市场效率,推动市场发展。
TOP 12 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得批准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
2004年6月底,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试点开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请示。建设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准开展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
(编辑: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