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客户:
公司决定,自2005年3月1日收盘后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交易所收取一号棉花的保证金比例为7%)。
建证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