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合约
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客户:
由于春节休市时间较长,为防范节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06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公司决定,自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5个百分点,公司收取客户交易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4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6个百分点;自2006年2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期货合约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到原来的比例。
建证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