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实名制开户及补签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印发〈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和《期货经纪合同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2月1日起我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办理客户开户手续,采集客户影像资料。
    二、自2008年2月1日起我公司启用经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审查合格(中期协函[2008]15号)的新版期货经纪合同。
签署旧版期货经纪合同的客户,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请客户到我公司原开户营业部补签新版期货经纪合同。?
    三、2007年12月1日前开户的客户,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请客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开户代理人,以及客户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到我公司原开户营业部采集影像资料,补签经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审查合格(中期协函[2008]15号)的新版期货经纪合同。?
    四、自2008年6月1日起,对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的客户,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限制其开仓。
    五、客户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如下:
    1、自然人客户:客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旧版期货经纪合同。
    2、法人客户: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开户授权书》;④法定代表人、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及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原件;⑤企业公章;⑥旧版期货经纪合同。
真诚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联系电话:
    公司机构部:0519-88113311;总部(常州)营业部:0519-88111456;
    大连营业部:0411-84800071;郑州营业部:0371-65616952;
    上海营业部:021-62579478;无锡营业部:0510-82731577;
    贵阳营业部:0851-5861680。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