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铝、大豆原油、优质强筋小麦、一号棉花合约

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客户:

鉴于近期国内商品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为防范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对铝、大豆原油、优质强筋小麦、一号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1、自2008年3月12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4个百分点(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合约一般月份的保证金比例为5%)。

2、自2008年3月12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原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6个百分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收取大豆原油期货合约一般月份的保证金比例为5%)。

3、自2008年3月12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一号棉花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在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4个百分点(郑州商品交易所收取优质强筋小麦、一号棉花期货合约一般月份的保证金比例为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