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大商所--关于核准光大银行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通知
日期:2019-01-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经纪机构、境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

经审核,光大银行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要求,自即日起准予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月9日

 


客服热线 4008-588-588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  

© 201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已支持

苏公网安备32040202000232号 苏ICP备05003634号
201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