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现就节后市场风险提示及有关业务调整通知如下:
一、春节长假期间,有关市场形势复杂多变,境外商品期货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客户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二、对于春节休市时间延长,各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时间改变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
进入交割月合约整倍数调整顺延一个交易日,即在春节长假恢复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客户相关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整倍数。
客户因春节休市时间调整而出现的各期货品种2月份和3月份合约(燃料油期货品种为3月份和4月份合约)持仓量超过其限仓规定的,客户需在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
客户因春节休市时间调整而出现的在SC2003、SC2004、NR2002、NR2003合约的持仓量超过其限仓规定的,客户需在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3、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
客户在各品种2002期货合约和相关品种2003期货合约的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含自然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客户需在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4、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
期货合约持仓限额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客户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出现持仓量超过持仓限额的,客户需在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我公司提示客户注意做好风险控制,合规交易,理性投资。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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