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将大连期货交易所豆粕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在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加收5%、乙二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在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加收7%;郑商所棉花、PTA、菜粕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在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加收6%。
我公司提醒各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3日
© 201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