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5-15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所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平稳运行,现将上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品种


豆油、聚氯乙烯。


二、上线时间


自2020年5月29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三、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4:50。


四、交易模式和报价方式


卖方挂牌交易,全价报价。


五、最小变动价位


豆油2元/吨,聚氯乙烯5元/吨。


六、挂盘基准价


挂盘基准价在品种上线前一交易日公布。


七、最大涨跌幅度


最大涨跌幅度为对应期货品种最近月份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3倍。


八、仓单可交易周期


标准仓单注册日至临近仓单注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九、发票保证金


豆油发票保证金率为11%,聚氯乙烯发票保证金率为15%。


十、交易手续费


交易所暂免收取交易手续费。


十一、出入金业务办理时间


入金: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00办理入金业务。


出金: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00受理出金业务申请。


请各相关主体做好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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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