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日期:2021-08-05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15%和11%调整为20%和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客服热线 4008-588-588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  

© 201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本网站已支持

苏公网安备32040202000232号 苏ICP备05003634号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