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各交易所2112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11)到期日提示的通知
日期:2021-10-26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规则,现将各交易所2112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11)的到期日提示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PTA2112(PTA2112)、甲醇2112(MA2112)、动力煤2112(ZC2112)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3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2112(I2112)、聚丙烯2112(PP2112)、豆粕2112(M2112)、聚乙烯2112(L2112)、液化石油气2112(PG2112)、聚氯乙烯2112(V2112)、棕榈油2112(P2112)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5日。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IO2111月份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19日。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2112(CU2112)、黄金2112(AU2112)、铝2112(AL2112)、锌2112(ZN2112)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24日。

五、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2112(SC2112)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12日。

请客户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我公司有关期权行权、履约的要求处理好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妥善处理行权以及行权后的期货持仓。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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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