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各交易所2310(中金所2309)期权合约到期日提示的通知
日期:2023-08-2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规则,现将各交易所2310(中金所2309)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提示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PTA2310(PTA2310)、甲醇2310(MA2310)、动力煤2310(ZC2310)、花生2310(PK23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5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2310(B2310)、铁矿石2310(I2310)、苯乙烯2310(EB2310)、乙二醇2310(EG2310)、棕榈油2310(P2310)、聚乙烯2310(L2310)、聚丙烯2310(PP2310)、液化石油气2310(PG2310)、聚氯乙烯2310(V23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7日。

三、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2310(SI23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7日。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IO2309月份合约)、中证1000股指期权(MO2309月份合约)、上证50股指期权(HO2309月份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5日。

五、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2310(CU2310)、天胶2310(RU2310)、铝2310(AL2310)、锌2310(ZN2310)、黄金2310(AU2310)、螺纹钢2310(RB2310)、白银2310(AG23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22日。

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2310(SC23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2日。

请客户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我公司有关期权行权、履约的要求处理好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妥善处理行权以及行权后的期货持仓。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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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