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我公司资管产品,投资者首先必须满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期货公司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期货和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具体最低投资限额由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合同约定。
投资者应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另外,投资者还应当同时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我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经公司适当性评估、匹配及相关告知、警示后,满足条件的方可购买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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