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7-07-27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1日交易时(即7月31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焦炭、焦煤品种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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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