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保证金调整及风险提示的通知
日期:2017-09-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的有关通知,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8日。另,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对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安排为,9月29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9日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防范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我公司决定,自9月27日收盘结算时起临时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9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所也将临时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我公司将同步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

品  种

927日收盘结算时起我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在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基础上增加下列比例数)(%)

交易所收取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

928日收盘

928日收盘结算时起

上海

期货

交易

7

8

10

7

8

10

7

8

10

7

8

10

7

8

10

7

8

10

螺纹钢

7

9

11

线材

5

20

20

热轧卷板

7

8

10

黄金

7

6

8

白银

7

7

9

天然橡胶

7

9

11

沥青

7

8

10

燃料油

5

40

40

大连

商品

交易

黄大豆1号

5

7

9

黄大豆2号

5

5

9

豆  粕

5

7

9

大豆原油

5

7

9

玉  米

5

7

9

玉米淀粉

5

7

9

聚乙烯

7

7

9

棕榈油

5

7

9

聚氯乙烯

7

7

9

焦炭

7

12

12

焦煤

7

12

12

铁矿石

7

10

11

鸡蛋

6

8

9

纤维板

3

20

20

胶合板

3

20

20

聚丙烯

7

7

9

郑州

商品

交易

强麦

4

20

20

普麦

5

5

10

早籼稻

5

5

10

粳稻

5

5

10

晚籼稻

5

5

10

棉花

4

7

10

棉纱

5

5

10

白糖

5

5

10

PTA

6

6

10

菜油

5

7

10

菜籽

5

20

20

菜粕

5

6

10

甲醇

6

7

10

玻璃

6

7

10

动力煤

6

8

10

 硅铁

6

7

10

 锰硅

6

7

1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0指数上证50指数 中证500指数5年期国债10年期国债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未调整。

二、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各期货交易所调整各品种保证金和涨跌板幅度的情况如下(更多内容详见各期货交易所网站中的相关通知):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若9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9%;

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2、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17年9月28日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将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现行的5%和8%分别提高至7%和9%;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9%和11%;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2017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8%;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17年9月28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2、2017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我公司根据交易所恢复保证金标准情况同步恢复至调整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水平。

四、由于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公司提醒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并请各位客户关注国庆节和中秋节前后各交易所对各品种涨跌停板的调整情况。

祝各位客户国庆节和中秋节快乐!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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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