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的有关通知,2018年清明节休市时间为4月5日至4月8日。另,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对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安排为,4月4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9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4月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交易所在2018年清明节期间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如下(更多内容详见各期货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通知):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若2018年4月3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2018年4月9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若2018年4月3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2018年4月9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8年4月3日结算时起,将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豆粕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1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
4、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8年4月3日结算时起,PTA、动力煤、菜粕、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二、自2018年4月3日收盘结算时起,我公司根据各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同步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我公司在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上的增加部分不调整。
三、我公司提醒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并请各位客户关注清明节前后有关交易所对有关品种涨跌停板的调整情况。
特此公告!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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