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的有关通知,2019年元旦休市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另,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对元旦期间夜盘交易时间安排为,2018年12月28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1月2日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019年1月2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元旦休市前后各期货交易所调整部分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板幅度,我公司在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上的增加部分不调整。各期货交易所调整部分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板幅度的情况如下(更多内容详见各期货交易所网站相关通知):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若2018年12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若2018年12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2、2019年1月2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18年12月27日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11%;将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
2、2019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结算时起,PTA、菜粕、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
2、2019 年 1 月 2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我公司提醒各位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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