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免收有关手续费的通知
日期:2020-12-23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一、免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


二、免收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期货品种的交割手续费(含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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