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能源中心交割流程

 

买方

卖方

货款

发票

仓单

货款

发票/保证金

仓单

最后交易日前(T)

具有正常启用的电子仓单系统、一般纳税人资格

补齐全额交割货款

提供开票信息

 

 

 

提交仓储费付至3交割日的可流通标准仓单

第一交割日(T+1)

收取交割手续费

 

提意向

收取交割手续费

交仓单后,当日结算时清退卖方相应的保证金。

交仓单

第二交割日(T+2)

配对

在结算单出来后,可以支付货款

 

付款后可以拿仓单

 

根据结算单向会员开具发票

 

第三交割日

 

 

 

 

收市后拿全额货款

 

 

第四、第五交割日

如第三交割日收市后仍未寄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对相应交割头寸以该合约交割结算价重新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卖方客户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后清退

T+8

 

 

 

 

迟交发票收滞纳金

 

备注1:部分品种必须整数倍交割

备注2:全部实行最后交易日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的多空持仓全部参与交割,不对冲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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