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钱三阶段
第一阶段:处置——将犯罪收益投入“清洗系统”(如银行和其他金融系统)的过程。
第二阶段:离析——资金在“清洗系统”内多次被转移,使其逐渐远离最初的犯罪来源的过程,以达到混淆审查线索和隐藏罪犯身份目的。
第三阶段:融合——给非法资金披上一个合法外衣使其表面合法并能集中使用的过程。
其中普通人最容易被卷入离析环节,无意中成为洗钱不法分子的帮凶,以下案例将帮助您识别并防范身边的洗钱风险。
案例一:网络赌博犯罪“跑分”洗钱
璧山区公安局璧城派出所在办理一宗诈骗案时,发现了持卡人蒋某的一张银行卡涉案金额为1万元,而相关交易流水竟然高达134万元。案侦民警嗅到了“跑分”洗钱的气息后展开了系统的追查工作,最终锁定了6名洗钱嫌疑人,截止被抓当日涉案流水金额已高达4000万元,嫌疑人从中赚取了超过30万元的佣金。
所谓的“跑分”平台顾名思义就是让钱流转起来的平台,该平台采取与网约车和外卖相似的抢单机制,有专人会上传网络赌博或电信网络诈骗所得的入账信息到平台,而从事“跑分”的普通用户可以通过抢单来完成这笔交易,平台宣称用户每日可以获得高达2000元的利润。大量的“跑分”从业者以及大量的银行卡使得赃款能够在系统内快速流通,最终被清洗白,然后返还给不法分子。“跑分”平台通常以兼职工作的名义招聘人员,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普通用户出售自己的收款二维码、银行账户等信息。个人收款码一旦参与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质上就沦为了不法分子的洗钱帮凶,将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风险。
案例警示:守护好自己的金融信息,切莫因贪图小利沦为洗钱犯罪帮凶。
(案例来源:央广网重庆频道)
案例二:利用代缴费用进行洗钱
自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卢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分销接单,给客户代理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充值业务,从中不当获利1万元。与此相关的支付结算工具的资金流水达到了127万元以上,其中有6万元以上涉及欺诈行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被告人卢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法律规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卢某还主动缴纳违法所得,也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综合考虑,法院判决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不法分子利用代缴企业或居民正常生产生活费用是一种洗钱手段,包括代缴电费/水费/燃气费/手机话费、加油充值、会员充值等。这些充值业务具有折扣优惠,但需要较长时间,可能长达数天。由于“代缴”的介入,消费者所付的钱不是直接进入正常的缴费系统,而是流向了由洗钱犯罪分子控制的账户,然后再用非法获得的资金进行费用的支付,混淆视听,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了洗钱行为。一旦被调查,消费者的账户也可能受到影响,如被冻结,从而影响到正常资金的使用。
案例警示:充值、缴费请认准官方平台,理性判断折扣慢充,警惕被不法分子利用。
(案例来源:江西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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